本周,有兩家扶桑大型企業,相繼發表了“2010年新生兒命名排行”。雖然彼此調查對象不同,具體排行內容也各有所異,但今年的命名總趨勢可謂一目了然。比如男孩,除了因“虎年”,給名字沾上些許“虎”氣之外,世界杯的武士藍運動衫也映射到形形色色的名字中﹔而女孩,則在沿襲了“櫻”、“菜”等植物名的同時,還被注入了“結”、“愛”等回歸傳統美的色彩。
有關給新生兒命名,日本依據《戶籍法》,規定必須使用常用漢字表和人名用的漢字(共2930字),以及平假名和片假名,除不能取與父母完全相同漢字的名字外,對名字的發音并無特別限制。而中國,不僅公安部《姓名登記條例》有種種嚴格規定,“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”還就命名,提出了不選多音字、勿用生僻字、多起雙字名、回避常用名、避免同聲調、選擇多聲韻、字型要變化、注意諧音字、男女要有別、勿崇洋媚外等十條具體性建議。
與日本相同,除不得使用字母、數字、符號,不得使用常用漢字和人名漢字以外的漢字,中國還特別強調,不得損害國家或民族尊嚴、不得違背民族良俗、不得引起公眾不良反應或誤解。同時,已簡化的繁體字、已淘汰的異體字、自造字、外國文字、漢語拼音字母、阿拉伯數字、符號以及其他超出規範的漢字和少數民族文字範圍以外的字,均在命名的禁止範圍之內。有關姓名的長度,日本也沒有限制。中國則規定:除使用民族文字或書寫、譯寫漢字以外,姓名用字應當在兩個漢字以上、六個漢字以下。而有關姓名的更改,日本規定凡遞交出生報告,名字被記載在戶口里之后,沒有相當正當的理由,不予以承認,甚至必須提交家庭裁判所做裁定。中國也規定,滿十八周歲的公民申請辦理名字變更登記的,以一次為限。起名容易改名難,這一點中日完全一致。
細細想來,其實所謂姓名,不僅特別用來指定個人,也成了維持秩序的社會共同所有物。一個名字,被賦予心理學、社會學、歷史學、民俗學、文字學、文學、美學、音韻學等種種深刻文化涵義,它濃縮了我們父母感性的精華與時代變遷的訊息。在政治、經濟令人眼花繚亂的動蕩中,那些不被世俗所左右的,具有健康、剛毅,友善、寬容內涵的名字,與擁有這些名字的靈魂一道,值得我們肅然起敬。(姚遠執筆)